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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法院发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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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暴零容忍——玉屏法院发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玉屏法院发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在玉屏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姚某因家庭琐事经常被其丈夫洪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其无法正常生活,故向玉屏法院起诉离婚。

该案法官及时向姚某了解了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后,知道姚某由于惧怕丈夫殴打不敢回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决定向姚某释明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保障其人身权利。随后姚某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玉屏法院于3月28日立案受理。

立案当日,根据姚某的申请,该案法官去平溪派出所调取了姚某被实施家暴的相关证据。经审查认定姚某确实多次被其丈夫殴打,且多次报警求助,警方出警处理。为了保障姚某的人身安全,3月29日,玉屏法院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洪某对对申请人姚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同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与居委会协助执行。

玉屏法院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积极调动资源配合该案法官办理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38小时,及时保障了受害妇女的人身安全。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司法救济手段,对施暴者予以震慑,无疑是受害者维权新利器,让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了“护身符”。该案不仅是玉屏法院发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体现了玉屏法院对家暴零容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