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龙一女子通过网络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称肉松是棉花做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2018年3月30日0点,一则关于“蛋糕店的肉松是棉花做的”视频散布于大龙群众微信群和朋友圈。
接到相关群众反映后,大龙开发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通过技术手段,第一时间锁定了视频发布当事人唐某某,并联合食药监分局,对视频中提到的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
视频截图
经现场检查,蛋糕店肉松属正规厂家生产,能提供进货票据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对店内肉松进行抽样并送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进行检验。
商店的肉松原材料和进货清单
4月18日,检验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经测定:蛋糕店所用肉松及制作的肉松蛋糕中并未发现粗纤维(棉花成分)。
唐某某散布“肉松是棉花做的”谣言,在朋友圈、微信群中传开后,造成部分群众食品恐慌,并对蛋糕店造成经济损失,影响恶劣。
检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龙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以涉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对唐某某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对“肉松是棉花做的”相关谣言,已有多个权威平台进行辟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群众在上网过程中理性发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