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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戒毒所里的离婚案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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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凤凰县法院在玉屏戒毒所巡回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5月3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走进玉屏,在县戒毒所巡回审理了一起强制戒毒人员杨某与其妻子滕某的离婚案件。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县戒毒所在押人员现场旁听了审理。

据了解,被告人杨某系湖南省凤凰县廖家桥镇人,2013年7月,经朋友介绍与原告滕某相识,于2015年3月在凤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前,滕某就发现杨某染上吸毒恶习,但在孩子出生前,杨某曾戒毒成功,在孩子出生后,杨某又复吸,致使双方长期处在争吵之中,夫妻关系受到严重损害。2017年7月6日,被告因吸毒被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戒毒所强制戒毒1年,现羁押于玉屏。故滕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由杨某抚养。凤凰县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将法庭搬进戒毒所,让当事人能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

审理中,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道自己的行为只会给家庭带来伤害,同意离婚,并同意滕某的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

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

近年来,县戒毒所在全省、全国都取得诸多奖项,此次同凤凰县人民法院的合作,体现了县戒毒所对在押人员各项权利保障的重视。维护了法律尊严的同时,更体现了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