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玉屏公安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利用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实施的盗窃案,抓获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36000余元。
1月13日12时许,受害人夏女士到玉屏公安局报案称:1月11日20时,夏女士在平溪街道红花村朋友家吃饭时,随身携带的手机及银行卡被盗。1月12日,夏女士到邮政银行补办银行卡时,发现邮政卡上的1500余元已被微信提现。
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高度重视,围绕夏女士被盗的手机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查询,嫌疑人还通过受害人的支付宝账号贷款30000余元,且花呗也被提现近5000元,所有的赃款用于网上消费。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发现个体商向某某(女,28岁,玉屏自治县朱家场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8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向某某被传唤到玉屏公安局接受讯问。经审讯,向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于1月11日在朋友家吃饭期间,捡到受害人夏女士遗忘在卫生间的手机,并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走36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玉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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