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箫笛大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的通告
广大驾驶员及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打造城区道路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箫笛大道严禁停放任何机动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放路段
箫笛大道(七眼桥-三角碑转盘)。
二、禁止停放车辆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禁止停放时间
2017年5月6日起。
四、需在箫笛大道路段停放的车辆,请自主选择停放在紫气山(气象局后面)、鼓楼广场、二小、三角碑、铁路小学、水泥厂宿舍、康华小区、紫林小区等停车场。
五、请停放在箫笛大道的“僵尸车”车主,在5月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
六、对违反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七、请各位车主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