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金[2014]51号)、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推广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的通知》(建金信函[2015]5号)要求,我中心从今年3月份以来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且即将完成。为确保资金安全,将同时与各委托银行核对移置相关缴存和贷款数据,并搭建新的管理平台,定于2017年7月1日新系统上线试运行。经中心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确定2017年6月25日至2017年7月25日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需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职工,请于2017年7月25日以后到我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相关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