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10月25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勇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高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免去:
蒲 章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10月25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伟琦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易乡莹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