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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机中心关于对超期未检验拖拉机的处理通告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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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机中心关于对超期未检验拖拉机的处理

通     告

 

为加强拖拉机的安全管理,消除拖拉机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开展2018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黔农机监总〔2018〕1号)文件,一年未参加检验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取消办理转籍变更等业务资格,补检后不恢复。两年未参加检验的,封存文书档案,出具告知书,责令停止使用,并向社会公布。三年未年检的,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注销其变型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按照以上规定,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对我县目前226辆超期未检验的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予以通告。请该226辆拖拉机所有人在本通告发布后十日内,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检验和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将封存拖拉机文书档案,吊销行驶证,并公告号牌作废。

 

附:玉屏侗族自治县超期未检拖拉机名单.doc

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机监理站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