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公告
玉屏公安交通管理局 玉屏农机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开展2018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黔农机监总【2018】1号)、《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档案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农机监总字[2018]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对在玉屏农机部门注册登记年限达9年,以及注册登记年限未达9年但连续3年未参加年检且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进行作废并注销。作废注销拖拉机号牌号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