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您们好!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一、信息采集以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原则
您可以前往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信息登记。
二、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信息采集时请携带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伤残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自2018年11月2日开始, 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范围,以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前玉屏侗族自治县在籍在册人员为准,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后期会随时采集更新。
尊敬的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是为了今后更好、更准确地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望大家互相转告,积极申报登记信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856——3969977
玉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