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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评议公告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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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工作评议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和《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玉人常发〔2019〕19号)安排意见,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请示县委同意,决定对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的内容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2、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

3、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5、勤政廉政情况;

6、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评议的时间和步骤

时间从5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整个工作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是制定工作评议方案,发布工作评议公告、召开动员大会,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自查工作。

2、调查阶段,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8月30日,主要工作是召开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专题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对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收集意见建议;深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厂矿企业及服务对象开展调查,向社会各界和部分人大代表、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起草《工作评议报告》。

3、评议阶段,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工作是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进行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整改阶段,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工作是县自然资源局制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对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为使评议工作收到实效,通过《玉屏报》、玉屏电视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大网站、微玉屏等媒介公开向各有关单位、厂矿企业及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征求对县自然资源局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15日止,来信请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工作评议”字样),也可发电子邮件(电子信箱:ypxrdbgs@163.com),来电请拨打电话:0856—3221237。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