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广大黄桃果农、果商和消费者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黄桃果农、果商、消费者:
“玉屏黄桃” 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皇桃”普通农产品商标,凝聚了县委、县政府、企业、协会、果农多年的心血,成为玉屏农产品绿色生态品质的一张靓丽名片,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玉屏黄桃”就是绿色优质黄桃的代名词,这些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需要所有玉屏人来共同保护。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受理的涉农纠纷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果园承包合同、化肥、果袋、黄桃包装及黄桃买卖合同纠纷有上升趋势,果农、果商利益不同程度受到伤害。
为此,在当前黄桃成熟上市销售期间,县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希望广大果农、果商务必坚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原则,切勿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失信果商,损坏声誉。同时,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确保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维护广大果农、果商和消费者朋友们的合法权益,是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责,我们郑重承诺采取四项举措为玉屏黄桃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一是规范商标的使用。全程参与黄桃协会外包装的招投标工作,要求协会统一管理,保证印有“玉屏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宣传包装的质量,指导协会放宽商标的使用率;二是规范商标宣传。规范“玉屏黄桃”的广告宣传用词,对玉屏黄桃产业协会在网上征集的广告词进行排查把关,避免使用绝对化用词和不规范用语;三是查处虚假广告宣传。对各种宣传媒体特别是电商平台和微信平台上对“玉屏黄桃”的虚假宣传,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查处一个,确保线上线下宣传规范统一;四是加强巡查,重点打击。黄桃上市期间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外地黄桃流入本县冒充玉屏黄桃,严厉打击未经商标授权私自印制出售包装盒和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以次充好等行为。
维权热线:12315、0856—3223315、3222331、3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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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