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党的十大报告指出,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指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怎样筑牢这个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如何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基本遵循和努力方向。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并非封闭抽象的概念,而是蕴含于社会生活的细节里,体现在公民日常的行为中。正所谓,“劈柴担水,无非妙道;行住坐卧,皆在道场”。如同兰考焦桐记录着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施甸林场熔铸着杨善洲的赤子之心,一种价值观只有具备人格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具象形式,才能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正因为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从细处着眼、从细节入手,目标要细化、态度要细致、措施要细密,才能起到润物无声、熨帖心灵的作用。
《中庸》有言“致广大而尽精微”,强调“尽精微”在涵养道德中的重要作用,如今仍然具有启发意义。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如能把“24字”方针细化为具体条目,是不是就能让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运用各种文化形式教育引导,如能多一些娓娓道来的故事、少一些高高在上的说教,是不是就能实现看不见的说服?总之,如空气遍布,如清水流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浸润人们的“心灵土壤”,成为人们的“精神罗盘”。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失之于粗、流于形式,只有做“过细”的工作,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