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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基层干部“大有可为”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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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把乡村振兴提升到战略高度,要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总目标,一定离不开创造、拥有、分享这一切的群众,如何激发、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基层干部,要当仁不让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明确自身职责,主动学习领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农村是片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大有作为的。”同样,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今天,实施伟大的乡村振兴战略,书写“三农”建设的新篇章,基层干部更是“大有可为”。

作为基层干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第一,杜绝村民的“等靠要”思想;第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大力气吸收乡贤、能人进村委班子,发挥村致富能手作用,提高村级组织整体素质。

目前农村基层干部有两方面优势:一是对国家政策了解多、领悟比较透,上级政府对本地区发展规划掌握比较精准、执行比较给力;二是对本地区资源禀赋、发展的优势和短板清清楚楚刻在脑子里,对群众的诉求更是明明白白。所以,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的干部把脉定向作用。如现在很多地方搞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切实解决好人往哪里去、土地怎么转、钱从哪里来、权益如何保障这些关键问题,用好政策和好前景来唤起群众对集中居住的向往。同时要强化产业支撑,支持创业致富,多措并举脱贫攻坚,让老百姓安下心、扎下根。

夯实基层党组织上基层干部“大有所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致富 “牛鼻子”,推进农业结构转型升级,让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源泉“活起来”,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党在带领他们发展致富。基层干部应该紧紧围绕在基层党支部周围,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以村集体为主体,成立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引导农户规模种植,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申报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来扶持农户发展第三产业;创新增收模式,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优势,把村民的土地流转出去,让更多农户从土地中转移出来,到种植、养殖合作社中务工。所以,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的干部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党建+产业”的新融合,发挥基层党员干部领头雁的作用,充分利用自己的门路、经验、资金和人脉资源,带头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主动走在发家致富的前列,成为经济发展上的能手,群众致富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