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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树新风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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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违背了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严重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扭曲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降低党的威望,削弱党的战斗力、侵蚀党的先进性,污染社会风气,危及社会主义制度。反腐倡廉之路,是党增强执政能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纯洁性及先进性的必然之路,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经之路。

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即指出“许多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均会跑到革命的队伍中来,应该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斗争”,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各级党部“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地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这是党历史上的第一份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它表明党在早期便明确认识到到腐败对党的严重危害性,表明党对贪污腐败分子绝不容忍、绝不姑息的坚定决心。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3个月后就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这是党历史上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运动,1932年5月9日对谢步升实行枪决,这是第一次枪决贪污腐败分子,1933年、1934年相继发布惩戒腐败的相关训令。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中作出防止资产阶级腐败和反对突出个人的六条规定,为新中国开创了廉政新风。

1951年底,中共中央发动“三反”、“五反”运动。11月24日,中共河北省委第三次会议上,有人揭发刘青山贪污腐败。时任石家庄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的刘青山,于同年10月在奥地利出席了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联谊会并当选常务理事。12月2日,归国的刘青山刚踏上中国的土地便被逮捕,翌年2月10日,刘青山等人被押往保定东关大校场执行枪决。至此,“新中国反腐第一案”落下帷幕。新中国成立初始,中国需树立国际形象之际,党以坚定的决心,刮骨疗毒、剜除病灶,将损害党形象,动摇人民对党信任的毒瘤一一剜出。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自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党面对腐败表现出零容忍的态度,从开始的反腐运动群众揭发,到现在的党内、党外监督双管齐下,中国共产党不断的完善反腐制度和措施,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党反腐态度之坚决,意志之顽强,手腕之强劲,使反腐卓有成效,提升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党在国际中的形象。使党紧紧地与人民血肉联系在一起,提升了党的执政能力,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