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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机关对六起涉黑恶犯罪团伙集中收网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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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的督办要求,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全省公安机关对6起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了集中收网行动。

贵阳市清镇市公安局对清镇市李某某涉黑恶案件开展集中收网行动,9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经查,2014年以来,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原村主任李某某以收取卫生费和协助两湖一库管理局管理红枫湖水库为由,纠结团伙成员对垂钓人员、游客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案件的深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安顺市西秀区公安分局对西秀区程某某涉黑恶团伙成员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该团伙犯罪成员12名。经查,以程某某为首的江西籍涉黑恶犯罪团伙,通过发放贷款小卡片宣传贷款“低门槛”,诱使46名借款人与他们签订“阴阳合同”,然后以借款人违约为由采取“暴力”、“软暴力”催收贷款,达到非法获取借款人资产的目的。

铜仁市石阡县公安局对陈某某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实施集中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14年5月以来,陈某某等人在石阡县成立“贵州湘黔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月利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六不等的有息贷款,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款、收账,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毕节市大方县公安局对周某涉黑恶团伙成员开展集中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公安机关查明,自2004年大方县绿塘乡新发煤矿成立以来,绿塘乡高潮村周家寨组周某等人以新发煤矿洞口是其土地为由,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长期控制垄断大方县绿塘乡新发煤矿煤炭运输权利,非法敛财数百万,严重破坏了当地煤炭经营环境,给当地煤炭运输行业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贵安新区公安局先后对刘某某、杨某两个涉黑恶团伙成员进行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刘某某涉黑恶团伙自2013年以来,在贵安新区高峰镇辖区实施挡工堵路、强揽工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调戏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长期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作恶多端。以杨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团伙在大学城以大学生为侵害对象,对学生实施放贷,并使用软暴力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追债,已造成多名学生辍学。(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