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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以扎实作风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来源:玉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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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要真正把“认真精神”和“斗争精神”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过程。

  最近,网络上频繁曝光各地在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低级错误”:“铁碗扫黑除恶”“坚决打击扫黑除恶势力”,医生被列为“中国十大黑心企业”之首……这些错误,既有文字上的错别字,也有语法上的搭配错误,更有一些则属于粗暴式的“拿来主义”。笔者以为,扫黑除恶宣传材料频繁出现错误,其根源在于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计划用三年时间专项治理黑恶势力。《通知》指出,要实行梯度提升,实现“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这些都足以说明,扫黑除恶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要真正把“认真精神”和“斗争精神”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过程。


  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并没有将严和实的工作作风融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中。比如前述提到的宣传材料出错,一些基层单位为减轻工作负担,将宣传工作外包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制作初品后,基层单位不仔细把关,有些甚至连审核都不审核,就直接让广告公司把宣传材料分发给群众或者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标语;有些基层单位则一味采取“拿来主义”,在网上搜搜捡捡,就把其他地方的文字材料复制过来,不结合本地实际做适当修改,就直接印制成宣传手册。又比如,在谋划部署本地扫黑除恶工作时,不是问计于民,而是直接“学习”外地的工作措施,把外地的措施一成不变地套用在本地辖区内,不遵循问题导向,不注重因地制宜,造成扫黑除恶工作只治“表层”,不挖“深层”。这些不严不实的作风,不仅脱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终极目标,而且在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后,收效甚微,甚至有些工作还造成负面效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竭力制止和根除。


  要以扎实的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严实硬”。要有整体策略。各地各级各部门各机关,要真正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研判,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呼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形成脉络清晰、分级抓管的“作战图”。要更加注重工作成效,从克服惰性思维开始,坚决防止过度的“拿来主义”,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审核,避免再出现“低级错误”。要真正养成程序意识,上一个程序不达标准绝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程序,真正形成“一环扣一环”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杜绝“过关”思想,紧紧围绕广大群众的期盼,重拳打击潜伏在各领域的黑恶势力,深挖细刨,把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办成铁案,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