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屏警方接连成功查获3名吸毒人员。
6月20日,玉屏公安局大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摸排到辖区大屯村村民高某某(男,23岁,在册吸毒人员)在家吸食毒品。随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高某某家中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核查。
在派出所,民警在对高某某进行尿液取样时,其强烈抵触,不肯配合,在民警耐心的教育和心理疏导下,高某某最终同意配合民警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吗啡呈阳性。事实面前,高某某对自己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高某某因吸食毒品已被玉屏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转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杨燕)
6月17日下午13时许,平溪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玉屏平溪街道钟鼓楼二楼发现1名吸毒人员。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钟鼓楼二楼一房间内当场将1名吸毒男子抓获,并查获注射器一支。
经调查,男子名叫赵某祥(男,52岁,玉屏人,在册吸毒人员),经对赵某祥进行尿液检测,结果甲基苯丙胺呈阳性,事实面前,赵某祥对自己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赵某祥因吸食毒品被玉屏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转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刘文丽)
6月19日下午13时许,平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知一吸毒人员在辖区火车站出现,民警立即前往火车站处置,并成功将吸毒人员聂某某(男、 42岁、铜仁市碧江区人)查获。
经对聂某某进行尿液检测,结果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在铁证面前,聂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于2019年6月17日下午14时左右,在铜仁市碧江区运输公司旁的河边吸食海洛因的违法行为。
目前,聂某某因吸食毒品已被玉屏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转社区戒毒两年。(刘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