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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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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逐步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9年10月1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会。

会议由副县长杨代军主持。县医保局对征缴政策进行了解读,国家税务局玉屏税务局对医疗保障基金征缴职责划转及缴费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一、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0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玉府办发〔2019〕123号)规定,玉屏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二、缴费时限

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29日。

三、缴费方式及地点

 1.参保人选择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进行集中收缴。具体经办流程: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集中征缴人员缴费。

2.参保人选择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县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具体经办流程: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到金融机构和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县信用社)各营业网点通过现金或刷卡方式缴纳保费。

3.参保人选择到行政中心税务大厅窗口缴费。具体经办流程: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行政中心税务大厅窗口缴费。

4.参保人选择下载黔农云手机APP进行缴费。具体经办流程:参保人根据黔农云手机APP设计流程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缴费。

5.原城镇居民缴费,按照新增(原新农合新增无档案人员处理),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后,到县行政中心税务大厅窗口缴费或者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集中缴费。

四、参保人群

1.户籍为玉屏侗族自治县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2020年2月29日后出生的可以预参保)。     

2.外出打工、经商、上学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或者出嫁县外而户籍还未迁出本县的城乡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可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保。

3.招亲、嫁入本县,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保(不得两头重复参保)。

4.外来我县经商及在我县长期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县户籍人口未在原籍地参保的,可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保。

5.县内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其家长一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6.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2.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县卫生健康局全额资助。

3.不属于上述部门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费用或部门资助不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人口),其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财政配套资助120元,二是农户个人缴费130元。

4.请参保群众保存好交费票据,交费时请向收费人员索要票据并保存好,在参保信息尚未审核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之前,这是您已经参保的唯一凭证。

 

玉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