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屏公安局平溪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依法行政拘留10人。
11月5日凌晨2时32分,平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火车站某酒吧处有人打架。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日凌晨,吴某婷(女,29岁,玉屏人)、李某(男,33岁,玉屏人)、邱某(男,19岁,玉屏人)、韩某(男,30岁,玉屏人)、殷某雯(男,19岁,玉屏人)与李某(女,28岁,黔东南自治州岑巩县人)、白某(女,27岁,黔东南自治州岑巩县人)、张某英(女,21岁,黔东南自治州岑巩县人)、吴某(男,25岁,玉屏人)、杨某华(男,24岁,玉屏人)两伙人在火车站某酒吧楼下发生言语口角,继而演变成互相推搡、扭打。
在打斗过程中,双方参与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面对警方的调查,吴某等10人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玉屏警方依法决定,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吴某婷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对杨某华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殷某雯、李某(男)、邱某、韩某、张某英、李某(女)、白某7人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