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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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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助推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玉屏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涉恶案件

 

为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4月21日,玉屏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由玉屏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向某、周某某、肖某某等9人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云上法庭”庭审现场

因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在案发时均未满十八周岁,本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参加诉讼。玉屏法院为包括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内的共五名被告人依法指定了辩护人。该案是玉屏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向某、周某某等7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以暴力手段在玉屏县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向某为首,被告人周某某、肖某某、杨某某、吴某1、黄某某、邹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相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2、龙某某虽不是恶势力团伙成员,但其与向某等人共同参与寻衅滋事一起,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出示的定罪和量刑等证据进行审理,并对本案争议较大的部分罪名进行重点审理,组织诉讼双方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庭审还将进行法庭辩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预计开庭时间为2天,法庭将择期宣判。

受疫情影响,此次庭审采取多方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三名被告人在玉屏看守所、两名被告人在碧江看守所、一名被告人在江口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为保证此次庭审顺利进行,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明俊,刑一庭庭长何伟、副庭长李娟及技术处相关同志在庭前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案件开庭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据悉,该案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案件审判长,体现了分管领导带头示范办案,达到案件精准审理的目的,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已建立的“123”工作机制,通过线索排查、压实责任、精准审理、预防犯罪等全方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此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玉屏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为玉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敲响了第一锤,也开创了疫情期间多地同步的云上审判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