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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跨地区入黔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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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跨地区入黔人员 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因时因势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现就进一步做好跨地区来黔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应按照首站负责制原则,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含湖北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和外省低风险等级地区返黔师生员工)到达我省时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各地应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离京入黔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8号)执行。

  四、各地要按照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调整情况,进一步规范做好跨地区入黔人员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严禁自行附加其他不合理限制要求,坚决防止因“过度防控、层层加码”引发负面情。

  此前跨地区入黔人员相关管理服务措施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