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17时,在位于玉屏城中心的某某超市,一位五旬大妈挎着黑色背包在猪肉摊老板姚某处称了价值52元的猪肉后并没有去收银台结账,而是从超市入口处偷偷溜了出去。
大妈偷跑的这一幕正好被猪肉摊老板娘姚某看见,姚某感觉不对劲,追上前问:“大姐,你那块肉嘞?怎么从这里出去?这可不是出去的路口啊”。
大妈谎称将肉放回了超市里,自己并没有买肉。姚某心生怀疑并要求大妈带她去放肉的位置,表示如果冤枉了大妈会立即赔礼道歉。
为了掩饰自己的违法事实,大妈硬着头皮回到超市,但因肉摊老板娘盯的太紧,没法将猪肉拿出来,又害怕,就承认了自己一时糊涂偷拿了猪肉,并向老板娘求饶,说马上就去结账。
为了防止此类偷肉事件再次发生,最终,老板娘姚某还是选择了报警,让偷肉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接警后,平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周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询问:周某对自己盗窃猪肉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玉屏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民生无小事,小偷小摸公安机关会严打
民警提示,不要以为偷猪肉是小事,公安机关不会管。盗猪肉、盗家畜、盗单车……诸如此类的案件虽然案值相对较小,但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警方在快侦快破重大案件的同时,同样注重关乎群众利益的民生“小案”,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