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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净山脚下,4名非法“捕鱼翁”变身义务“护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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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岳崔嵬天上开,乱峰飞翠拥蓬莱。14亿年的亘古历史,雕琢出梵净山的美丽神奇。到达梵净山脚下的当天,4名非法捕捞人员正在进行增殖放流,在江口“法院人”的监督下,7万余尾鱼苗随着清风微澜散去,在梵净山安了“新家”。

  增殖放流现场今年5月16日凌晨,被告人代某亮、代某飞、彭某、彭某某到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印江紫薇镇张家坝村大土组大河和小河用事先准备的工具电鱼,被铜仁市公安局梵净山森林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江口县农业农村局鉴定,4人捕得渔获物共计190条,总重0.9千克。4人使用的捕鱼工具是电力捕鱼工具,属于电鱼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电鱼这种非法捕捞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绝户捕捞’,对水域的生态破坏非常大。”江口县人民法院梵净山环境保护庭庭长金宇飞在采访时告诉记者,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直接造成许多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立即将一般的小鱼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繁殖能力,给水域中鱼类和鱼类饵料生物带来毁灭性打击。

  增殖放流现场最终,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四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渔获物由扣押机关作无害化处理。此外,四名被告在职能部门监督下实施增殖放流价值2万元的鱼苗,修复渔业生态,并就其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义务巡河六个月。从非法“捕鱼翁”变成了义务“护鱼工”,相比被判罚之初的苦闷,被告人之一的彭某某坦言“心里舒服多了。”“以前不知道电鱼危害那么大,四人第一次电鱼就被抓,为补偿生态损害又赔了2万元。”彭某某说,现在通过法律教育,他知道自己的行为的确会对生态造成巨大危害。“义务巡河六个月也是我们弥补自己过错的一种方式,以后我也会将自己的教训告诉身边的人,让大家一起保护生态环境。”

  梵净山山水向美,法治护航。近几年,为守护“梵天净土”,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下足了功夫。“江口县虽小,但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境内有梵净山、亚木沟等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经济发展加快的同时运用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江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建敏介绍说,江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158件247人,共判决要求采取生态修复措施48件次,补植树木6万余株,在锦江河增殖放流各类鱼苗10万余尾。

  江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现场一笔笔生态环境修复的痕迹铿锵有力。在案件审理中,江口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通过责令被告人“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的林业资源、渔业资源进行补救,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我们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对补种树木、投放鱼苗的数量、地点等进行鉴定,并负责技术指导、同时法院收集反馈补种和管护情况,确保‘补种复绿’效果,不仅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也让被告人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进而诚心悔罪纠错。”江口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政森说,生态兴则文明兴,对于江口来说,山林、溪流不是城市的点缀,而是市民们致富的 " 宝藏 ",未来将继续为绿水青山筑牢司法保障,捍卫生态文明。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杜延卿 何永利


【梵净山保护条例】

第三条  梵净山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一管理、共抓保护、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梵净山实行分区保护管理,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