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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民俗之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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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场,即赶集,是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举行的集市贸易。

  侗乡玉屏境内共有四个场镇赶场,为玉屏场、朱家场场、田坪场和大龙场。每个场都是五天赶一场,赶场日期是以农历计。
  各场镇的赶场日期是:玉屏场逢一、六赶场,即每月逢农历初一、初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日赶场(以下场镇类推);朱家场场和田坪场逢二、七赶场;大龙场逢五、十赶场。加上与西面相邻的黔东南羊坪场逢三、八赶场,与东面相邻的湖南新晃场逢四、九赶场。因此与相邻周边各场镇一起,天天有场赶,俗称“赶转转场”。
  每逢赶场天,一些专门赶转转场做生意的小商贩,会将各自贩卖的物品,如小百货、服装、农用具、各类种子以及笔、本子等等,运到场上摆摊设点贩卖。

  场镇附近的农民,也会肩挑背驮地带些自家生产的粮食、蔬菜,或自己加工、编织的木竹器等,到场上来出售,或是将富余的农特产品卖了积钱办大事,或是卖此购彼地以货易物,换回油、盐、布、火柴、铁器等生产生活的必需品等。
  有的是趁便约亲友一起来办些事,也还有的是拿东西到场上来“左”(方言,兑换的意思)点需要的物品,比如拿10斤麦子左几斤面条、10斤黄豆左几斤豆腐等,这相互“左”的比例为多少,是约定好的大众规矩,如无质量问题,一般不变更,也不需另付钱。而年青人们,大多是特意来赶场“做玩”(方言,即玩耍),或与人约会。
  人们来赶场,一般要穿上较整洁的衣服,青年们更是要打扮一番。场市的高峰时段,一般在上午10点左右至下午2点左右,俗称“登场”。


  这个时候,场上人流拥挤,叫卖声、招呼声、讨价还价声、报称算帐声等交织在一起,不绝于耳,甚是热闹。特别是赶“年场”(农历每年的最后一个赶场日)时,因卖年货、买年货,又是农闲时节,赶场的人就更是多,场上也更加热闹拥挤。
  赶场一般到下午三点以后,人们做好了买卖,办好事后,就陆续散场离去,俗称“下场”。散场前,赶场的人大多要到场上的小食摊点吃点油炸粑、米豆腐、粉面或甜酒粑等作“少午”(方言,即午饭);有的则蹲在卖“锅汤”(油汤煮猪、牛肉)的火锅边,买一碗锅汤,打上二两酒,慢慢吃慢慢喝;也有的路程较远又节俭的赶场人,舍不得花钱在外吃东西,自己在家就用竹篾饭篓带了饭菜来吃。
  一般来赶场的人,在散场前都要给家里的老人、小孩,买上一两样小“扎包”(方言,礼物的意思),如糕点、糖果、粑粑等。

  场镇上,在牛羊等大宗交易活动中,为了促成交易和避免发生纠葛,往往通过熟行的中介人(俗称“经纪人”),以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来做交易。如朱家场镇牛羊市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拥有500年的牛羊交易历史,是全国五大牛羊交易市场之一、西南第一大牲畜交易市场,是国家农业部定点市场之一,牛羊的年交易量近10万头,因而促生了一批经纪人。
  他们在场上交易过程中,代表一方在相互讲价时,为避开旁人刹价或抢生意,买卖双方用摸捏手指这种特殊的交易方法议价。
  方法是,一方将手伸进对方袖筒内,有的是在一方的衣襟里,也有的是用衣服或布袋等,将双方的手盖住,双方像握手一样,在里面用手指对示,反复摸捏对方的手,讨价还价。
  钱的数额用手指表示:伸食指为“1”;加中指为“2”;再加无名指为“3”;再加小指为“4”;全伸为“5”,也称“一把抓”;只伸拇指为“6”;伸拇指加掘食指组合为“7”;拇指与食指伸直其余三指捏紧为“8”;单屈食指为“9”。

  买卖双方这样隐蔽着边摸捏对方的手,口上边说:“这个的这个”或“这个的整数”“这个的零头”等。如此反复多次,双方讲价达成一致了,生意就做成,请经纪人的一方,付给经纪人酬劳费。如讲价达不成一致,交易就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