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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一女子出狱后再贩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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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一女子出狱后再贩毒被判刑

  9月27日,由玉屏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玉屏法院宣判,姚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今年48岁的姚某供述,多年前,因轻信朋友说吸食少量毒品可以治疗拉肚子,不会上瘾,她便第一次吸食了毒品海洛因,从此深陷毒瘾。2018年,姚某因贩卖毒品海洛因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姚某在2020年6月又开始贩卖毒品海洛因,为了所谓的“安全”,她只卖给最信任的两个姐妹,且姚某不当面交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6月11日,吸毒人员吴某某在取毒品返回时被民警查获,并交代出在姚某处购毒的事实,姚某在当日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姚某如实供述其贩卖毒品给吴某某、姚某某的事实,因其系毒品再犯、累犯,但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玉屏检察官提醒:

  拿起的是毒品,放下的是生活。吸毒、贩毒危害的不仅仅是自身,更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吸毒者、贩毒者毁灭自身的同时,也毁灭了无数家庭。因此,无论是谁,都要坚决对毒品说不,远离毒品,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