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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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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召开。
  县委书记杨启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德振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敦发,县政协主席刘洪斌,县委副书记张勇,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游先胜,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在玉班子成员,县法检两长,玉屏经开区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出席。
县委书记杨启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德振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是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理解条例实施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诉求的应有之义,是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聚焦民生实事、回应群众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不折不扣抓好《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敦发
县政协主席刘洪斌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强化担当推动落实,强化宣传推动落实,强化管理推动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动《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不断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确保准确执行。要聚焦生活垃圾管理,突出抓好投放地点、运输时间、处理方式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管理,确保以规范管理推动法规贯彻落实。要聚焦重点、扭住关键、细化措施,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县委副书记张勇

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游先胜
  会议指出,要推动形成保证条例实施的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职能职责,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不断凸显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要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依法履职,切实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作出的每一项决策、开展的每一次执法行为,都做到依法用权、于法有据。要支持宣传部门开展舆论监督,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要及时查出、依法查处。
  会议强调,要切实为条例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突出督查考核、广泛凝聚力量,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要全力抓好组织保障,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事业心,抓具体抓深入,坚决维护地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力推动条例规定落到实处。要全力抓好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社会各方面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积极性和贯彻执行度,切实增强条例的执行力和生命力。要全力抓好考核督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作用,建立健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着力强化督查考核、问责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为建成更高水平的乡村振兴示范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姚敦发作《条例》说明,市生态环境局玉屏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田坪镇作表态发言。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参加大会。

玉屏融媒体中心特约通讯员:覃嵩松
玉屏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敏 李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