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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场镇多举措贯彻宣传《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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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施行。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条例》贯彻落实,以法治方式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建立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全镇人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朱家场镇努力营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部门联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村干部、驻村干部集中学习《条例》

安置点宣讲《条例》

  一是抓好集中培训。利用集中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对《条例》进行全文学习,重点对第三、四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详细诠释,强化了镇、村干部,特别是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对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的认识。

院坝会宣讲《条例》

入户宣讲《条例》

  二是抓好专题教育。结合法制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生态法治意识”为主题,组建宣讲队伍,开展《条例》进村、进安置点、进学校专题宣讲活动共计20场。

集镇开展宣传活动

  三是抓好宣传氛围。镇村管站、文广站等部门联合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结合脱贫攻坚走访工作,深入到群众家中发放和解读《条例》有关的宣传资料,详细讲解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重大意义,让更多群众了解《条例》,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向群众讲解条例

  四是创新宣传形式。利用 “线上”“线下”营造浓厚氛围,运用网络、微信等“线上”信息传播途径,多次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条例》的宣传和解读;“线下”联合多部门,利用赶集日在集镇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发动各村持续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村村响广播等进行《 条例》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