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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一违法建筑物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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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玉屏水务局联合新店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水务站、新店村委会等,依法依规对新店镇新店村一村民占用河道修建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物位于新店镇新店村上水坪组雷公河河道上,2019年6月14日,玉屏水务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进行强行拆除。
  2020年2月10日,玉屏水务局河道巡查时,再次发现该户不听劝阻,仍偷偷进行修建,随对其再次进行了教育宣传,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2020年9月21日,玉屏水务局再次对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本人于2020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未按要求自行拆除,玉屏水务局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但当事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对下达的行政执法文书置之不理,继续进行偷建抢建。期间,玉屏水务局联合新店镇人民政府宣传水法律法规,多次劝阻,当事人依旧我行我素。

  为此,玉屏水务局与新店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拆除违法建筑物防范应急预案,确保拆除安全、高效。
  2021年1月5日,玉屏水务局与新店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历经3小时,顺利拆除违法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