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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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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你们好!

  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缅怀先烈、祭扫英烈是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县原则实行“不组织、不接待、不出省、不聚集”和“必须主体合格、必须申报批准、必须预约、必须小批量、必须错峰”的“四不”“五必须”边境烈士祭扫措施。现特告知你们并倡议如下:

  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跨市异地祭扫。为防止出现聚集性交叉感染新冠肺炎风险,玉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则上不组织赴云南、广西异地祭扫活动。我们鼓励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就地祭扫、网上祭扫、错峰延时祭扫寄托哀思。

  二、获批祭扫人员严格执行属地管理政策。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要求,从2020年开始,广西取消了已连续实行10年的清明期间边境烈士祭扫人员享受广西境内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请我县广大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广而告之,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政策规定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

  三、遵守到云南、广西边境祭扫的相关防疫要求。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我县不予批准赴云南、广西参加烈士祭扫活动。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批准赴云南、广西参加烈士祭扫活动,如确需前往的须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我县确需到广西边境祭扫的,提前3—5天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边境烈士陵园预约,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完成祭扫后即行返程,不在边境地区聚集驻留。

  四、提供到广西边境祭扫的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烈士亲属要前往云南、广西边境祭扫的,需户籍所在地或者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才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确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五、祭扫人员进入烈士陵园的有关要求。祭扫人员要按预约时间前往,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供现场查验,服从现场管理,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后方可入园,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入园。祭扫仪式从简,减少驻留时间,完成祭扫后尽快离园,共同维护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尊敬的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疫情,维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先烈们的最好告慰,祭祀在心而不拘于形式,请大家理解配合支持,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加强自我管理和防护。

  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敬请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和配合!

  此致敬礼!


玉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