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玉屏河鑫加油站建设项目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通告如下:
一、迁坟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6月25日
二、迁坟范围:详见附图
三、迁坟补偿标准:按照《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重点交通项目房屋征收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玉府办发(2017)2号)文件执行。
四、联系人:新店镇人民政府 陆韬 15286718761 姚龙 18708629777
五、在迁坟公告时间内,请涉及坟主前来办理迁坟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