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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查摩托车电动车!附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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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多部门联合 重拳整治

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6月27日,县道安办,平溪街道、皂角坪街道派出所、道安站,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玉屏公安交警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县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并邀请记者随警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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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和交通违法特点,以县城区人民路与东市路交叉路口为重点检查路段,将警力辐射至周边路段,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巡逻管控,严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篷杆篷布,以及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逐车进行台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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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发现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执法人员要求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对于发现存在私自加装篷杆篷布的,一律现场予以拆除,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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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向过往驾乘人员宣传不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篷杆篷布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阐述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严重后果,要求驾乘人员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参与交通,共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检查各类摩托车、电动车200余台次,现场查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30余起,拆除私自加装篷杆篷布70余副。
 







关于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文明出行的倡议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交通安全不仅与你我息息相关,更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因其经济实惠,且方便、快捷的特点,深受大家喜爱。然而,在我县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占全部交通事故的50%左右。    

  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防护性能差,特别是个别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佩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篷杆篷布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当前,正值夏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人员增加。为此,玉屏公安交警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因为关键时刻,一顶安全头盔就相当于一张“保命符”。

  二、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篷杆篷布,不仅会遮挡驾驶人视线,还会使车辆灵活性变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遇到大风、雨水天气或突发情况,车辆会很难控制,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发生交通事故。

  三、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养成自觉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一定要做到证件(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齐全,拒绝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发生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您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拒绝私自加装篷杆篷布等交通违法行为。往往一个良好习惯的养成,能在关键时刻挽救您的生命。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


玉屏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24小时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0856—323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