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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三个强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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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玉屏纪委监委坚持“三个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使全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

  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始终坚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止、强高压、长震慑”的要求,着力提高纪法效果,推进“不敢腐”。通过整合监督力量,优化监督的方式,牵头制定《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细化监督任务、明确监督方式、压实监督责任。同时,用活、用好“监督工作台账、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对监督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

  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权力运行,使广大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为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权力的制约,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优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不能腐”。县纪委监委在完善自身建设,规范监督执纪问责程序、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玉屏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要十不准”决定》《玉屏侗族自治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按照相关制度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全力净化政治风气、优化政治生态,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强化警示教育,亮明廉洁底线,使广大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坚持把思想教育置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展等方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着力提高思想觉悟,推进“不想腐”。今年上半年,全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召开“一案一整改”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21场,3000余人主动走进警示教育基地自觉接受警示教育。8月中旬已完成全县6个乡(镇、街道)“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巡回展”,446名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乡村振兴帮扶干部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