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玉屏:紧盯“三重一大” 做好“贴身”监督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你单位存在部分‘三重一大’议事会议记录不完整,只有议定结果,没有议事过程。”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被监督部门直截了当地向工作人员反馈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始终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日常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科学、执行到位,推动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制定《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开展各级党委(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工作方案》,明确3个纪检监察室、8个纪检监察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体下沉,采取交叉检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的方式,从“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三重一大’有关制度,决策过程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过程记录是否完整”“‘三重一大’决策的依据、内容、措施以及参加人数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不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策等情况”“其他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需要落实的事项”等五个方面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为了防止‘一督了之’,我们更加注重事后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介绍,会在实践中对被监督单位已会议通过的决策事项就人员落实、任务推进、执行效果等方面回头开展“嵌入式”跟踪和“贴身式”监督,有效防止“三重一大”事项虚假执行、盲目执行、替换执行、附加执行等变形走样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为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督促被监督单位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细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等具体内容,确保“三重一大”议事过程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精准对接,综合运用参会监督、执行监督、日常督促、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动态,推动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