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粮食类专项资金已拨付1470.85万元,尚欠66.6万元未拨付的问题,未见对应的具体整改措施,需进一步说明并列举整改措施。”
“针对粮食安全队伍力量薄弱,非专业化、老龄化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需细化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培训,提升政策知识、专业知识水平。”
以上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机构在联合审核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县发改局的巡察整改方案后指出的相关问题。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针对各被巡察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第一责任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报告等材料共同审核把关,三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标准,对被巡察单位拟定的巡察问题整改措施逐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统一由县纪委监委汇总反馈给被巡察单位修改完善,确保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通过‘三方联审’,既加强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协作,利于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的贯通融合;又让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统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标准,为下步开展跟踪监督提供了遵循;同时压实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此次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方案“三方联审”共提出修改意见37条,已全部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并要求相关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修改后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下一步,将继续执行好“三方联审”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