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扎实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形成教育提醒常态化、查处震慑常态化、通报曝光常态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市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将在今年集中整治期间,依托市内媒体和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不定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查处从严、问责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印江县住建局消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杨勇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月11日,杨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发现,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同日,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2022年3月6日,杨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调整至紫薇镇工作。印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被全县通报批评;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印江县委统战部机关工勤人员付刚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月13日晚,付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同日,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2022年3月7日,付刚受到警告处分,调整至沙子坡镇工作。印江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