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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强化旅馆业安全管理 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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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有效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范围内十四家小宾馆进行执法检查,查看旅馆业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信息登记、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履行未成年人安全保护义务。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公安部发布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