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示范引领责任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玉屏侗族自治县2021年的乡村振兴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成绩可喜可贺!为了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们要继续弘扬示范引领精神,扛牢主体责任;持续用好乡村振兴“三个六”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坝区建设、龙头企业“四个示范引领”,统筹试点健康发展。
一是政府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坚持从实际出发,始终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快探索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农民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用好机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按照“三个六”工作机制,持续更新村寨水、电、路、讯、房屋、物流等基础设施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当前与长远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现阶段农村供水、污水管网、清洁能源、环保设施等农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基础条件。
三是示范引领,统筹试点健康发展。统筹抓好亚鱼乡郭家湾村省级和瓮阳、桐木、老寨、洞坪等4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深入实施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村、夯实基础村乡村建设行动,充分调动各方资金资源力量,推动瓮阳、杨柳、混寨、桐木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建设,以示范带动引领更多产业“连点成线、串珠成链”形成产业带,示范带动全县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