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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积分制”激发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内生动力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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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委领导安排的工作不及时落实,不主动反馈、汇报的,每次扣1分......”
“个人提出的工作建议被采纳,或创新性开展工作,推动工作取得成效的,每次加1-3分......”
为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内生动力,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难题,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制定《玉屏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正负清单》,对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实行“积分制”管理,充分调动大家的干事创业激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正负清单在分值设定上,坚持加减分得当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人岗结合、岗责协同为主,并与单项工作考核制度有效衔接,结合工作成效,对各类工作完成情况赋予对应分值。
“正负清单将各自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让我知道了自己不足的一面,也知道了自己接下来努力的方向,相信只要我不断努力,分值肯定会不断增加,能清晰看到自己的进步成效,这种感觉想想就觉得很棒!”新店镇纪委副书记杨琴说。
正负清单对积分范围和类别作出了统筹分类,分为共性类指标和个性类指标两大类,将业务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实绩、审查调查安全、案件质量等内容纳入积分制管理范围,对加减分事项、工作要求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及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进行积分制考核,进一步推动大家的履职能力提升和职能作用发挥。
“这种积分制管理办法将干部的工作成绩转化为可见、可比、可量化的结果,极大地激发了我们的工作动力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周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十分浓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将压力转换为动力,在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县纪委监委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刘乾说。
为切实提升正负清单实效,该县纪委监委注重结果运用,坚持做好每月对个人的积分统计通报,并且将正负清单年终积分情况作为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干部任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由加减积分激发“乘数效应”,切实把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细起来、实起来、严起来,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
“律人者必先律己,执纪者必先守纪,制定正负清单,采取积分制管理办法,旨在以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的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从而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激发整个队伍的内生动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