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引以为戒,把工作做细做实!”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垉木垅村信息员在批评教育会上,对自己之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了深刻反省,而这只是该县“大数据”监督的一个缩影。
乡村振兴,廉洁为基。近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大数据”引领民生监督的方式,依托贵州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系统,要求涉及部门及时将民生项目、民生资金、民生政策等数据录入系统。通过平台大数据比对功能,将采集录入的低保救助、残疾补贴等民生资金数据与公职人员、去世人员等基础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分析,精准发现问题,有效减少了“微腐败”。
2021年6月,贵州省扶贫与民生监督系统监督平台比对发现,皂角坪街道垉木垅村村民龙某去世后仍在享受养老保险金。经皂角坪街道纪工委调查核实,原来系该村信息员因工作疏忽,误将同村另一村民组同名的龙某身份信息当成死者信息报送给了该镇合管站,导致该村民去世后还享受了6个月养老保险补贴。事后,皂角坪街道合管站及时追缴了资金,皂角坪街道纪工委对该村信息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过去,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主要依靠群众信访举报,靠“一张纸一支笔”的被动受理,即便主动出击也过于依赖“地毯式排查”“人海战术”,导致发现问题不及时、监督效率低。
为提高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用新技术打开新模式,将“大数据”监督技术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形式中,实现“技术+监督”的融会贯通,有效促进。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民生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自动预警功能,按照“发现问题、分流核实、线下核实、反馈系统、上级审核”工作流程,对系统发现的问题数据分流转交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主管部门将问题数据核实完毕后反馈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再审核,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问题数据,反馈至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实,按照查办案件流程进行“立案”“清退违规”等处置。
“‘大数据’监督通过对资金流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记录、追溯,用技术分析、数据对比,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及时预警,有效促进了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该县通过核实异常信息,发现违规数据827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件13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2人,追缴违纪违规资金 28.84万元。
“大数据”监督突破了传统监督方式的时空局限,拓展了监督领域的空间范围,提升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但大数据监督不能包打天下,传统监督方式也有其不可替代性。
“有些问题隐藏得很深,传统的监督方式更有利于获取一些隐秘关键信息,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有力证据支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全方位提高监督质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大数据”监督的定位,以积极的态度认同、拥护、支持新理念新方法,但又不过于依赖“大数据”监督,始终坚持民生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民生领域典型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坚决守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大数据’监督平台,结合传统监督方式的优势,紧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强有力的监督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