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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法院招特邀调解员12人
作者:来源:玉屏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22 10:32:23
1655865143764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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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玉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招聘特邀调解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中共铜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运用“六防六化”工作方法推动诉前调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12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特邀调解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服从管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常住地在本县,年龄在25——70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特别优秀的,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4、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公道正派,敬业勤勉,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5、能够熟练使用网络、电脑、智能手机,有充足的时间保障参加调解活动。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法律工作经历或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曾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且调解成绩较突出的;
4、行政、企、事业单位、政法部门退休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
5、党政机关、村(居)委员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的人员;
6、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含非全日制院校)法律或者法学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特邀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当选的特邀调解员与人民法院之间建立委托关系,不建立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特邀调解员需驻庭开展调解工作。
(二)诉讼当事人的接待、咨询、辅助等工作;
(三)严格按照调解程序及法律法规开展诉前调解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五)认真做好纠纷处理登记、信息录入、文书制作、卷宗扫描归档等工作;
(六)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
按照贵州省综治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奖励经费保障的意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方案》规定,拟每件100至500元进行补贴。
五、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为两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和县司法局相关制度。
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职履责情况时,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有权解除聘任。情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7日——6月2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56——3230528,联系人:符桂芳。
(三)报名方式:通过填写《特邀调解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七、选聘方式
所有参加报名人员,以面试的形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入册
经审核、考察合格后确定初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并组织调解等专门技能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应接受体温测量和“三码”检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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