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来,玉屏纪委监委结合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践,探索出“七种举措”,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每轮巡察召开反馈会议时,传递出“整改从反馈开始”“整改监督从反馈就要启动”的鲜明信号,推动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无缝衔接”。
二是指导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方案“三方联审”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指导,坚持“三看法”及时纠正发现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的牵头抓总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有没有得到具体体现。看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方案中是不是都得到了回应,整改任务有没有漏项;整改措施是不是抓住了要害,有没有针对性、操作性,是不是指东打西、隔靴搔痒;对典型问题和易发多发问题,有没有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看整改的时间进度安排是不是科学合理,有没有明确时限要求;“当下改”的力度够不够,能不能在集中整改期就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是否分类型、分阶段作出合理安排等。
三是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督掌握情况,认真审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报送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看是否聚焦在巡察整改这个“专题”上,有没有认识虚化、反思泛化、措施一般化等问题。会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和前期审核材料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发言进行点评,面对面传导整改压力。
四是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坚持“建账”“对账”“销账”三账法,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全面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任务难度,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定期对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五是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重点看该改的改了没有、改到位了没有,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了没有、制度漏洞短板补齐了没有。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列出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抓常抓长。
六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巡察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结合职责研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七是探索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今年7月,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涉粮专项巡察整改评估的通知》,成立两个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对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的6家被巡察党组织和涉粮专项巡察的7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查缺补漏,严防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皆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