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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判刑五年六个月!玉屏一贩毒案宣判!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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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上午,玉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案件回顾:被告人蒋某于2022年4月19日至5月12日期间,为吸毒人员向某代购毒品海洛因零包并在玉屏街心花园公共厕所处进行交易,代购毒品多达十四次,被告人蒋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16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多次为他人代购毒品,并从中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安定的犯罪。玉屏法院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予以打击。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毒品犯罪案件逐年下降,有效威慑了犯罪分子。同时,玉屏法院持续推进禁毒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警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毒品犯罪,远离毒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禁毒教育宣传活动,营造禁毒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禁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