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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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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的通告

  为增强火灾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玉屏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专职消防员从事日常灭火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诚邀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10人。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并择优录用,招聘考核成绩取前30名登记记录,作为后期补录对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高中(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的未婚男性人员。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身高在160cm及以上。
  4.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符合本次招聘体检要求,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退役军人优先(尤其是消防退出人员)。
  6.学习体育专业、具有体育类特长者、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以及音视频编辑特长者优先。
  7.获得B1级驾驶证书,具有两年以上大车驾驶经历,未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6.参加消防员招录考试中途退出或者被辞退的。
  四、工资及待遇
  专职消防员工薪待遇包括基础工资、高危补助、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每月2600元。
  (二)高危补助:试用期结束后,每月领取高危补助200元。
  (三)工龄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由增加当月起增发100元工龄工资。
  (四)绩效工资:1000元,分为月考评绩效和年度考评绩效两部分,试用期结束后才有资格参与绩效考评。
  (五)岗位工资:班长、副班长、通讯员、装备技师、宣传员、装备技师每个岗位200元。
  (六)工资需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七)消防队伍招录时,在职专职消防员表现优异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从事专职消防员时间算为消防员工作年限。
  (八)通过试用期人员每月享受7天轮休假,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双桥工业园)。
  (三)报名时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
  4.进入营区需出示本人健康码以及行程码并做好登记。
  六、相关说明
  (一)体能测试科目
  1.单双杠;2.100米跑;3.1500米跑。
  (二)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参加体能和面试测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核与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核人选,考核以现实表现为主,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试合格的,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人员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员按照消防员量化管理规定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员与消防员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24小时驻勤;
  3.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消防队伍一日生活制度执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4.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及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七、其他
  本公告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确定。(本招聘信息长期有效)                         
  联 系 人:张炳根
  联系电话:13373460397

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