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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玉屏消防救援大队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中,发现2家企业违规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员工宿舍和办公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2家企业员工宿舍及办公用房实施了临时查封。
2家单位按程序提交进入查封部位整改火灾隐患的申请,玉屏消防救援大队批复同意,要求不在查封部位进行生产、经营或者使用,在详细了解两家场所相关情况后,给出隐患整改意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目前2家单位即将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