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和解协议。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潘某甲与被害人潘某乙因房屋土地界限问题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潘某乙受伤。经鉴定,潘某乙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认真细致审查了案卷材料,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堂兄弟,本为亲邻,只因房屋土地界限问题发生冲突,如若矛盾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必将导致双方日后难相处,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升级。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认罪悔罪,主观恶性不大,认为本案适宜刑事和解。
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赔偿数额问题是双方和解不成的症结所在。为此,检察官积极为双方搭建刑事和解平台,邀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社区干部一起研究讨论,制定调解方案,并分别与犯罪嫌疑人亲属、被害人当面沟通协调。
功夫不负有心人。检察官通过谈家事、讲道理、释法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方当场支付被害人赔偿金,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近年来,玉屏检察院始终把化解矛盾作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案件,为法治玉屏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