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多发。在诸多电信诈骗案中,就有专职的“取款人”出现,他们身处外围,在高额佣金的利诱下,负责为诈骗团伙提供取款、变现服务。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成某某。
2022年9月,在玉屏做生意的被害人吴某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网络平台金融客服,以吴某某的金融金条利率高于国家规定利率标准,需要转账降低利率为由的方式实施诈骗,吴某某被诈骗10万余元。经侦查,其中的3万余元转入一名叫刘某某的账户,当天该账户资金被用于在上海某金店购买金条。
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成某某在网上玩游戏时,认识一名网友,对方称可以通过帮其购买黄金,给予其高额佣金,成某某便答应了这桩“生意”。成某某接到这单生意后,按照吴某的指示到上海某地一辆面包车底下车轮处拿到了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然后按照该手机社交软件里专门的“兼职群”发的消息到上海的某处草丛中、垃圾桶旁边等隐蔽处拿到了对方提供的购买黄金的多张银行卡,再按照“兼职群”发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成某某到上海市不同的金店购买了金条和金饰共计300万余元交给对方。民警抓获成某某后从其身上查获了多张银行卡及3万余元现金等物品,成某某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经审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成某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钱款而予以隐瞒、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电信诈骗方式花样百出,犯罪分子通常精心设计剧本,诱导被害人步步受骗。市民接到可疑电话时切勿盲目汇款,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