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让人民群众亲身体会到了检察机关的阳光执法,也体现了接受监督的诚意和担当。”人民监督员姚敦锦说道。
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8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进行监督,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规范开展。
活动中,人民监督员与巡回检察组成员通过采取查阅矫正档案、电话抽查、查看在矫通APP及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及档案是否齐全,学习教育、请销假、管理等级调整以及集中学习、实地走访等是否按照相关监管制度落细、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越界、脱漏管等情况。此外,检察组还随机抽取了几名社区矫正对象与工作人员分别进行现场谈话,全方位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
期间,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各司法所表示将认真整改落实,采取更加严谨高效的工作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巡回检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邀请人民监督员创新性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使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同时,也是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具体举措。据了解,该院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凝聚共识和力量,携手推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平安玉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