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该院办理的某某铁合金公司杨某某等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拟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元屏主持听证会。此次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5人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组织代表、涉案企业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姚元屏阐释了企业合规改革的背景,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主办检察官向听证参与人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第三方组织代表介绍了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情况;犯罪嫌疑人、涉案企业代表及侦查人员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企业合规工作中能动履职、打击犯罪的同时,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督促涉案企业积极整改,效果良好。且犯罪嫌疑人均具有认罪认罚、自首、初犯、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节,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企业合规+公开听证”模式,以合规促发展,以合规促治理,帮助涉案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审查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方位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据悉,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深化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不断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