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
关于阳性感染者隔离收治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阳性感染者隔离收治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5日凌晨0时起,对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的阳性感染者实行住宿、生活费用自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因自认为居家隔离条件不允许、不安全,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的人员。 隔离酒店:食宿费150元/天(其中住宿费100元、伙食费50元)。 食宿费自2022年12月25日凌晨0时起计收,入住时按照隔离天数和自费标准一次性缴清,由所在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切实提升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新十条”政策的宣传力度,对阳性感染者隔离收治自费政策认真做好解释说明。 (三)集中隔离人员要顾全大局、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个人责任,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